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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铁岭县卫生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卫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卫生局 2016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卫生局 2016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卫生局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3、负责县属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全县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申报考评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4、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尘肺防治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研究制定农村卫生、妇女和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初级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5、组织实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和申报、管理和监督全县医疗机构、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执业考试、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实行医务人员从业资格认可和卫生机构从业许可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单位参加决算的为1个机构,增减无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人员总数32人,在职13人,退休19人。
2017年调出2人,调入1人,退休1人,死亡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县卫生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铁岭县卫生局本级
2. 铁岭县红十字会
3. 铁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4. 铁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铁岭县卫生监督所
6. 铁岭县妇幼保健站
7. 铁岭县地方病防治所
8. 铁岭县结核病防治所
9. 铁岭县卫生进修学校
铁岭县卫生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铁岭县卫生局 2017年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卫生局 2017 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合计146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65.86万元。2017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1465.86万元。
2017年当年总支出146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5.8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465.8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15.35万元,项目支出125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9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为12690938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年初预算数为1723725元,年末决算数为14658645.76元,差额为12934920.76元。
(2)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主要为工资性收入支出的预算,增加较多的为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上年工资福利支出为714360.89元,今年为879656.09元,差额165295.2元。
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15047.61元,今年为331287.17元,差额16239.56元。
上年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011562.80元,今年为942702.5元,差额68860.3元。
4.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本年度无结余,为零。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上年三公经费支出为27879.43元,本年为73410.27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上年培训费支出320元,本年为507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卫生局未产生政府采购,采购金额为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卫生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一、项目概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12项服务内容。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三、项目完成情况:2017年12月底已较好的完成项目目标。四、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县卫生局请款后拨付到项目单位。
2017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一、项目概况:全部基本药物通过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并全部实行零差价销售。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价,保障群众基本药物,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顺利推行。三、项目完成情况:于2017年年底较好的完成项目目标。四、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县卫生局请款后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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