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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交通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交通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交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交通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陆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责任;负责全县乡、村级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维修、运输(场)站经营、水上安全监督及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交通局机关
二、路政管理所
三、运输管理所
四、铁岭县公路管理所
第二部分 铁岭县交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合计626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267.25万元。2017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6267.25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5509.08万元。
2017年当年总支出6267.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3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112.92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5509.08万元。主要原因:数据为交通局三家单位总数。交通运输专项增加。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267.25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7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24.27万元。项目支出4188.6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4188.65万元。其他支出为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8.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4.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3.35万元。比2016年增加102.92万元。(数据为交通局及运输管理所、公路段、路政局)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铁岭县交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1万元,比2016年减少17.4万元,减幅1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铁岭县交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铁岭县交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运输管理所14辆执法用车1辆公务用车,路政局执法用车4辆。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项目概况:农村公路养护与维修,用于农村公路的管理与养护。项目目标:为了方便老百姓的日常出行方便与安全。项目评价:做好农村公路的管理与养护,给百姓生活提供了便利条件,春耕秋收没有后顾之忧,出行方便,生活水平提高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交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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