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铁岭县环保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县环境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受县政府委托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县和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功能区划。
(四)负责统一监督检查国家、省、县大气、水体、土壤、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及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拟定我县有关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管理全县环境监测工作和全县环境监测网络;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六)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农业建设。
(七)负责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茺漠化防治工作,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县、县环保科技政策,监督检查国家、省、县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审核城县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城区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十)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环保产品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县场,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污染纠纷问题;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和协调全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十二)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担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统一组织管理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
第二部分 铁岭县环保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当年收入合计59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9.57万元。2015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5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599.57万元。(注:采用公开表格“收入支出总表”数据)
2015年当年总支出599.57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599.5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注:采用公开表格“收入支出总表”数据)
二、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99.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注:采用公开表格“收入支出总表”数据)
1、按支出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599.57万元。(注:采用公开表格“收入支出总表”数据)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6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5.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81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注:采用公开表格“支出决算表”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数据)
三、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0.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3.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15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25.92万元,主要是2015年对全局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公务用车保有量5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255次、接待人数802人。(注:采用公开表格“三公明细”数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81万元,比2014年增加6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提标和招商等项目费用。(注:采用公开表格“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铁岭县环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5万元。(注:采用部门决算软件“政府采购情况表”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铁岭县环保局
2016年9月21日
带 "*" 的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