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宁振林因保管不善,将编号01-120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县新台子镇2委23组中央街22-1-32号,房屋面积57.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宁振林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