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铁岭县榛子岭水库管理处因保管不善,将编号铁岭县94字地006号,《土地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县鸡冠山乡长寨子村,土地面积19282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铁岭县榛子岭水库管理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