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王春波因保管不善,将编号000579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县凡河镇幸福里东区15幢1-3-1,房屋面积84.9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春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