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姜志洁因保管不善,将编号000470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县凡河镇嘉陵江路36号(凡河幸福里12-442),房屋面积80.1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志洁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