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徐守权因保管不善,将编号无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县李千户镇朴起村3组,房屋面积9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守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