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二、收费依据:
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