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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铁岭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对辽宁有色地质一○六队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铁岭金脉玄武岩加工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铁岭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13841092122
附件1:铁岭金脉玄武岩加工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附件2:铁岭金脉玄武岩加工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铁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