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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铁岭县弘天盛建采石加工销售有限公司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铁岭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13841092122
附件:
1、铁岭县弘天盛建采石加工销售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2、铁岭县弘天盛建采石加工销售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铁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