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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铁岭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对铁岭县王千天运石材有限公司编制的《铁岭市县王千天运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铁岭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13841092122
附件1:铁岭县王千天运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附件2:铁岭县王千天运石材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铁岭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