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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以下27家矿山企业予以关闭。
1.铁岭县双赢采石场;
2.铁岭县平顶堡镇苑家沟村文华采石厂;
3.铁岭县宏源采石场;
4.铁岭县利江矿业有限公司;
5.铁岭县承惠采石有限公司;
6.铁岭县横道河子石磊采石场;
7.铁岭县白旗百平石材厂;
8.铁岭县运达石材有限公司;
9.铁岭县新东山碎石有限公司;
10.铁岭县帅霖采石有限公司;
11.铁岭县岩峰采石有限公司;
12.铁岭县鑫兴盛矿业有限公司;
13.铁岭县横道乡源海碎石有限公司采石场;
14.铁岭县腰堡镇金石峰采石有限公司;
15.铁岭市实信采石有限公司;
16.铁岭县熊官屯永兴采石场;
17.铁岭县尚然采石有限公司;
18.铁岭县新岩采石有限公司;
19.铁岭县盈泰矿业有限公司;
20.铁岭县广达采石场;
21.铁岭县峰俊石材有限公司;
22.铁岭县鑫焱采石有限公司;
23.铁岭县华中碎石有限公司;
24.铁岭县永顺采石有限公司;
25.铁岭县华星碎石场;
26.铁岭县横道华扬天润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场;
27.铁岭县熊官乡福来采石场。
市场、公安、环保、工信、应急、林业、供电等部门及关闭企业所在乡镇政府要依法对关闭的企业吊销其相关证照,停水停电,停供并处理火工器材,切实做好关闭企业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