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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管理员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02-19

铁岭县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铁岭县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实施方案

加强我县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管道安全稳定运行,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增强管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石油天然气是国家具有战略意义的能源和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石油天然气管道作为能源运输动脉,其保护工作事关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和管道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防患未然。

二、坚持基本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以行业监管为主以及管道行业必须监管安全的原则。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分工合作、责权统一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抓好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2.健全组织,成立管道保护工作组织机构。为确保我县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铁岭县能源安全生产委员会见附件,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监督全县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3.相关部门职

发展和改革局: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人员国家省、市、县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并视情节对相关工作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局:负责处理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的案件;处理盗窃、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案件。

财政局:负责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投入,研究完善安全生产经济建设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在石油天然气管道控制范围内挖沙、取土、采石、采矿、探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办理临时用地、新征土地报批手续时,要严格执行国家保护管道设施安全的规定。

环保局: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与有关部门组成监测力量,对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情况进行检测分析,查明污染物种类、范围等为确定有效的处置行动提供决策依据。

交通局:负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解决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与油气管线相遇问题,实施公路安保工程,避免路面损毁危及管线安全。

水利局:负责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解决水利基础设施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违法占压等问题,特别是油气管道事故发生后配合有关部门防治水污染。

农发局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违法占压等问题。

林业局:负责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解决林业种植、林业产品加工产业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违章占压等问题。

规划局:在审查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时,要严格执行国家保护管道设施安全的规定。

监局:加大《安全生产法》执法工作力度,监督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在政府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审核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

质监局:管管道建设使用的管道(压力管道)产品、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要求,做好上述管道产品附件的安全技术检验和计量器具的定期校验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全管道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批、验收及备案抽查,组织协调管道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之间、部门企业之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中的问题和争议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成员单位提供法律培训及法律咨询。

司法局:负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保护法》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管道安全保护知识,为管道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政府其他部门职责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相关乡镇包括种畜场办事处,下同职责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油气管道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县管道保护工作具体规定,制定并实施本级政府管道保护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管道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相关企业职责管道企业要履行主体负责人职责,对内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管道企业应当遵守《保护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保障管道安全运行。针对管道重点隐患部位必须制定单独的应急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管道设施运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寻呼、巡检、抽检防护机制;设置明显的安全保护标志,配备专职人员巡回检查;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维修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排除、处理故障和事故。进一步加强管理管道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远程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完好和正常运行。

三、完善制度,建立管道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政府和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管道安全联合督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督导制度。对问题较多的管段下发《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责令书》,分期、分批解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要严格依据《保护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不依法履行责任的管道企业,由政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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