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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03-26

铁岭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铁岭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属地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落实监管责任,增强全县事故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安,遵循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原则,以网格化为手段,通过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整合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构建安全生产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信息共享的监管模式,通过完善事故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事故防控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繁荣、富强、美丽铁岭县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

三、工作目标

建立县、乡(镇、场)、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形成横向分级负责(县政府为一级网格、乡镇政府为二级网格、村(社区)为三级网格);纵向部门按责监管,分别由安监、公安、消防、城建、质监、交通等部门按各自权限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目标。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行业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包括种畜场办事处,下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成员铁岭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

五、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职责(县政府):

1负责制定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和管理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每半年组织一次网格化管理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总结。

4支持、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5积极开展各类事故应急演练,为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为科学、高效开展事故处置做好准备。

6督促二级网格安全责任人对辖区内的事故隐患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建档,并整改落实

县长对全部网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县长对各自分管行业网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二)二级网格职责(乡镇政府):

1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并按要求对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的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4摸清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建立安全管理档案,确定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并制定检查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抓好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予以整治,对隐患严重、整治难度大的需及时上报县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情况紧急的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停产停业、紧急撤人等措施。

6制定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严格执行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事故要及时组织救援,并迅速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网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副职对分管领域网格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本行业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

(三)三级网格职责(村、社区):

1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明确网格安全管理人员。村(社区)主任为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做到“两个必知、个必到、个必报,即对所辖村社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必知、对所辖村社区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区域)或问题必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必到、发生事故或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必到;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报。

2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建档登记、检查巡查,了解其安全生产状况,向当地政府及时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信息。

3发现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4积极开展村(社区)平安创建和安全文化宣传,协助上级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调查与处理。

(四)纵向监管职责(部门职责):

安监部门: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无人看守铁路道口及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煤管部门:负责全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公共安全管理。

消防部门:负责全县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交通局:负责全县公路运输行业、水路运输行业和公路、水运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包括煤层气)管道的安全监管。

城建部门: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包括安装)企业、市政公用行业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经信部门: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及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水利部门: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和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农发部门:负责全县农药、农村生物质气化和沼气建设与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文体广电部门:负责全县文化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新闻领域出版机构、印刷业、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和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游部门: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商业部门:负责全县商贸流通、餐饮、住宿、美发美容、洗浴、洗染、人像摄影、家政服务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粮食部门: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农机部门: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校车安全监管。

林业部门:负责所属林场及林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管理。

供销部门:负责全县供销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动监部门:负责全县兽医实验室生物的安全管理。

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督促指导园区所管辖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手续,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三同时手续的,报请县安监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各部门的具体职责,以县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县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铁县政发20149号)为准。

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直各部门对风险较大和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本部门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其余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由所在乡镇负责监管各乡镇可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和监管能力大小,确定自己的监管对象,明确各乡镇、村(社区)的监管范围。

(五)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网络化管理的对象和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考核等内部体系;严格现场管理,规范工艺流程,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应急管理。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上报,并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

(六)社会监督职责:

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单位,要积极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公益宣传,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行业主管、投资、国土、证券等部门应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不予支持,推动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3公民和从业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守法意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时,要立即报告。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工作机制

(一)网格化管理常态化机制。

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研究,按照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及具体工作职责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台账,确定本级网格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区域,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

(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对接收的问题和隐患报告,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进行疏理、分流和交办,并明确整改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积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超出本级政府管理权限的或责任部门不清的,要及时报告县政府研究解决。

(三)应急救援机制。

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积极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健全应急资源管理数据库,建立社会资源征用补偿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部门联动机制。

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季度均应组织召开一次网格化管理专题会议,通报检查(巡查)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检查巡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整治,必要时可通过政府挂牌督办的形式督促整改。

信息采集传输机制

开设铁岭县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微信、微博,拓宽公众反映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渠道,实现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加强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管理积极性。

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建立隐患排查报送、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应急资源、日常隐患排查、专家检查及安监部门执法监察等信息及时上报,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安全生产短信定向群发平台,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预警预报、应急救援等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县、乡镇政府各部门重要信息传输的时效性准确性,提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水平。

(六)考核奖惩机制。

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并建立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每半年一督查、每年一考核,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每季一督查、每半年一考核的定期监督检查和通报考核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在督查、考核中,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究责任。同时,县、乡镇政府或有部门应当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网格化管理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安全生产工作失控漏管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县、乡镇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当好本级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强对网格化管理的指导、督查、考核,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统筹兼顾,强化保障。

要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与平安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打牢事故防控基础。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平台,采取案例警示和典型曝光等方式方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网格化监管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经验,提高监管人员、从业人员注重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要求,编制本地区(部门)网格化管理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