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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社会影响,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实施迹象或已经实施的脱逃、杀人、放火、爆炸、绑架、胁持等严重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事件;
2、社区矫正对象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而实施或准备实施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事件;
3、社区矫正对象对其犯罪被害人、检举人、证人,司法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有实施报复倾向或已经实施报复行为的事件;
4、社区矫正对象有组织参与或已经组织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游行示威、非正常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5、其他突然发生的,如重大疫情、自然灾害、涉及第三方诱因等重大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司法局设立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县司法局应对全县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组长:隋军;副组长:闫国彦。成员: 金鑫、刘洋、李春艳、裴立刚、孙文刚、齐洪权、付连秋、宋超、李永海、付光伟、李宝成、杜尚旭、耿涛、李铸峰、林佳平、吴荣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处理工作;及时全面了解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和工作状况,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加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协调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地贯彻执行市、县有关社区矫正应急处置工作文件、规定。
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承担。白天值班电话:024-78833477;夜间值班电话:13898572359。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督促落实县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和指示;拟订、组织实施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地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负责各地应急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对应急信息进行综合、调查、分析、评估与判定,并提出建议;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地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处理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职责和县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突发事件与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
1、信息监测。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确定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反馈到位。通过常规信息监测与对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各类信息的分析、评估与研判工作。
2、信息报告。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和相关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应当在第一时间通过应急信息通道向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所报信息尽力做到客观、真实、及时,并随时补充、修正和续报有关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3、信息管理。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员考核制度,收集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后,应迅速进行信息处理,在30分钟内上报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四、预警处置和解除
全县建立多级预警系统,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和程度全县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实施层级预警制度。有社区矫正对象3人以上参与的群体事件、可能有人员死亡事件、跨地区事件、对执法人员实施不良侵害的事件启动县级预警; 3人以下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可能有人员伤残事件、跨乡镇事件、对执法人员实施不良侵害的事件,启动乡级预警,乡级预警启动后要及时上报处置情况;各级社区矫正工作突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启动预警机制,进入预警期后,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指挥系统迅速建立。各级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判定,30分钟内做出启动预案或不响应建议,报本级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预案启动后迅速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组建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设立指挥长,指挥长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授权,副组长担任。
二是立即成立相应处置工作组。成立综合协调组,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下达命令,调配抢救人员和装备,开展事件调查。成立应急处置组,接收指示、逐人落实责任分工、组织处置、排除险情、控制事态、重点人员监管等。成立新闻发布组,统一接待相关媒体、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发布信息,占领宣传主阵地。
三是积极开展预警处置。基层司法所接到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实施迹象或已经实施本方案所界定的突发事件行为后,要牢牢把握主动权,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控制,并及时通知公安派出所协助处置。各级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领导办公室接到信息后必须在30分钟内根据层级管辖标准,做出响应与不响应预警决定。启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要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性质制定具体的应急对策措施,要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要一对一、多对一落实责任人;需要有公安、民政、医疗等部门配合的要及时做好沟通工作;要根据每个事件和每个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个性化的处置方案;要跟踪督查每起事件应急处置效果,并根据处置情况对方案进行及时调整;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记录,做好处置结果报告和归档工作。
四是应急结束宣告。各级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危险消除后,应当及时作出应急处置结束报告,并宣布应急结束。在应急结束报告中,要对整个处置事件进行准确评价,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罚或表彰措施。
五、应急处置其他要求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等工作。预警或发生后,要迅速反应,把各类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报送工作,保证报告渠道的畅通,保证及时如实地向县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要加强组织领导。全系统要层层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岗位责任制,适时牵头组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研讨会,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和通报。
要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本地的应急预案,要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措施。必要时,协调公安机关及时介入,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要严格落实责任激励制度。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相互推诿,影响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一定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应急过程中有功人员要加大表彰力度,充分调动全系统积极性,努力维护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