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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经中共辽宁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辽宁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3日开始,对铁岭县县委书记张洪泉同志、县长常东旭同志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张洪泉同志、常东旭同志任职期间,如在单位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希望干部职工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向审计组反映。同时,欢迎对审计组的工作予以监督。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铁岭县财政局第一会议室
审计组现场联络人:戢运喜
审计组现场联系电话:18540129116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