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铁岭县管理员 成文日期: 2022-06-06
标  题: 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公共场合禁烟的建议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2-07

对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公共场合禁烟的建议的提案

闫宏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合禁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场所禁烟这场攻坚战,必须实现从依靠政府主导部门向社会整体联动的转变,实现从宣传倡导向全民参与、个人行动的转变,让吸烟行为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具体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禁烟意识。吸烟的危害早已是老生常谈,可禁烟的理念却远未达到深入人心的程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方式,以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将烟草危害深入人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百姓的禁烟意识。

  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禁烟约束力。其实,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早就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都有所涉及,但由于禁烟涉及范围广、监管主体不够明确,执行起来存在一定困难。禁烟缺乏刚性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撑,如何推行全面禁烟,应当加大政策法规的限制,制定更细更具体的规定,为公共场所禁烟提供有力保障。2021年,沈阳市已出台《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建议政府结合实际,参照沈阳市拟定我县的相关法律条例,注重前期调研论证,鼓励公众参与,以“管用好使”为标准,使得一部控烟条例真正有效落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三、增强自管意识,谁经营谁负责。因为在现实中,烟草消费几乎遍布每一个角落,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需要立法,但不能止于立法。每一个人都应该参与到禁烟行列中,主动戒烟,不送烟,不递烟。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经营者也要主动承担起自我监管责任,如室内不摆放烟灰缸,有条件设置室外吸烟区,对发现消费者吸烟的,要及时劝阻等等。

  总之,公共场所禁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奏效的,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要形成合力行动起来。只有共担健康责任,才能共享健康成果。

  铁岭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