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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动乡村绿化美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21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动乡村绿化美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

郭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绿化美化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2018年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我们先后制定了《铁岭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铁岭县“美丽村、整洁村”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等政策文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截至2020年底,我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美化项目41个,建设和维修石砌边沟5.66千米、建设及装饰文化院墙46860平方米、文化景观墙280平方米、文化墙230平方米,建设和维修文化广场26305平方米、村内水渠建设0.453千米、铺绿化带350米、维修舞台96平方米、建设厕所一座32平方米、新建防腐木长廊30米,碳木长廊45米,凉亭2座,健身器材2套,安装光源带2000米;绿化项目19个,栽植树木11970株、栽花2000平方米,绿化带2900平方米,栽植水蜡232米、灌木花丛600米。

  3.铁岭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将积极做好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加大与各单位的协调工作力度,结合财政一事一议、庭院经济等项目,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