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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21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

刘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高度重视,去年9月29日,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印发了《铁岭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方案》(铁县环委办发〔2020〕5号),对全县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作出了部署。持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秸秆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的工作机制。组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县秋冬秸秆禁烧及水稻控茬进行督查,积极落实秸秆禁烧各项措施。以燃料化、肥料化为重点,积极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减少农作物秸秆废弃及焚烧行为。我县可利用秸秆为50.3万吨,燃料化利用29.54万吨,其中长青生物质收储我县秸秆17.5万吨、推广秸秆直燃锅炉24台,转化秸秆4.6万吨、农户自用7.44万吨;依托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和保护性耕作项目进行肥料化利用,共计还田及消化秸秆12.92万吨;饲料化利用秸秆2.54万吨,原料化利用3140吨,基料化202吨,综合利用秸秆总量45.33万吨,利用率达90.02%。

  最后,感谢您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此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也将不断学习和探索,着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真正地把农作物秸秆变成农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