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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监管存在问题的建议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21

对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监管存在问题的建议意见

崔正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监管存在问题的建议意见》的提案已收悉,提出的建议也是我们目前正在工作的重要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全面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管好源头,抓住关键,协同共治”的工作方针,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试行,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县政府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合格证制度的应用推广、宣传培训、合格证印制、检测抽查、合格证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等方面提供经费保障。政府出资购买30套打印设备运用在商品化程度较高、市场供应量较大的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量较大的农产品先行开展使用合格证,鼓励和扶持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我局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日常巡查、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和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过监督抽查对其出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真实性进行检查,倒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开具合格证的责任义务。

  二、完善体制机制创新。

  铁岭县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总体部署,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以“一证一码”为主导,追溯码、“三品一标”合格证已基本覆盖全县所有食用农产品种类,合格证追溯率达100%。建立生产经营者开具、市场经营者查验留存、监管部门监管核查的合格证制度体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为农产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依据

  铁岭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和使用的宣传指导力度,通过专题宣传片和培训形式,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内容真实,切实提高生产者对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认识水平和操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稳定的相互协调、配合机制。

  为做好食用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相关工作,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部分食用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的通知 ,通告中对实行产地准出主体和实行市场准入主体在产品上市时应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者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做了要求(见辽市监联【2020】37号文件),鼓励食用农产品农产品生产企业采用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追溯形式。市场监管部门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留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者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