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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对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81203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整治我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的建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25

对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81203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整治我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的建议

  周帅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我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铁岭县综合执法大队调查,凡河新区城区内共有涉及排烟个体经商户314家,其中办理相关环保手续16家,配有净化设备8家,详细如附表。大部分商户存在未经批准在临街人行道或马路边附近私自安装地下排烟设施。绝大多数企业都不符合环保部门审批要求。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商家未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部分商户户外烟道高度未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3.有些地排设施已经影响到老百姓的出行,很多地排设施属于历史遗留,需要统筹考虑。

  二、几点建议

  1.按照环保条例标准和要求,安装独立净化设备。

  2.临街商用房,统一安排排烟净化设备、采购、维护费用由商家均摊,研究管理方案。

  3.联合环保、工商、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拒不执行整改的个体业主、依法进行处罚。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八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八条进行监管

  铁岭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