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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政协市七届五次会议第75200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解决莲花湖一号住宅小区系列问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09-11

对政协市七届五次会议第75200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解决莲花湖一号住宅小区系列问题

杨春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莲花湖一号住宅小区系列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农民新村办理房产证问题,正在与市领导协调购买外市土地指标,之后即可办理房产证,并向市政府进行了报告,市政府现已责成刘波进副秘书长牵头统筹督办解决。二是住宅小区通煤气问题,经过多次与供气企业协调,供气企业已将供气标准由入住率达到70%送煤气降为达到50%即可送煤气。三是物业管理问题,我们将成立业主委员会,让业主主导小区物业企业的选用。四是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问题,我们已责成综合执法和食品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铁岭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