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商业区禁止开设殡葬用品商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铁岭县综合执法大队对新城区内丧葬用品商店提出如下经营要求:
(1)禁止将丧葬用品摆放到商店门外进行销售。
(2)禁止播放哀乐或使用大型广播器材进行宣传。
(3)发扬文明祭祀,对于新城区内丧葬用品商店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发现不文明祭祀现象随时查处。
2. 在市场主体登记规定中,无在市区商业街和主干街道禁止销售殡葬用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不能对丧葬用品商店进行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