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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俊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设置铁岭新区街道路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铁岭县政府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邀请人文历史、地理民俗、地名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进行研究。会上,各方围绕时代发展需求、地域文化特色、群众生活便利等要素,对铁岭新区现有街路牌名称进行了全面探讨与深入论证。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地名管理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地方地理、历史、文化特征,兼顾群众意愿与生产生活需求。目前,凡河新区道路命名采用“南北名山、东西江河”的体系,不仅层次清晰,更突出了新区的水城特色,而《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并未明确要求城市道路命名必须“东西为路、南北为街”,此规则仅为民间习惯称谓并非法定命名规则,同时因凡河新区已经建设多年,当前铁岭新区各路口均已配备清晰醒目的道路名称和指示牌,能够有效保障居民日常出行及社会活动的正常开展,若对现有街路名称进行变更,将导致《辽宁省地名词典》修订、商户及居民地址信息重登、已安装标识牌更换等一系列工作,这不仅会大幅增加行政成本与时间成本、还有可能引发新的一些问题,因此对于您提出的建议经综合考量暂时还无法实施,我们深表歉意。
铁岭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