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tlx/2023-0493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
铁岭县管理员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标 题: |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增加鸡冠山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专项资金的提案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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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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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增加鸡冠山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专项资金的提案
冮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鸡冠山乡生态建设和保护专项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结合鸡冠山地理位置、经济、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为确保当地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县政府批示,铁岭县财政每年予以鸡冠山乡适量东部生态乡镇补助资金。
铁岭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