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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的关键时期。人口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首要问题。科学制定十三五人口事业发展规划,准确把握人口变动趋势及其发展规律,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在认真总结“十二五”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铁岭县“十三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民规划。
一、铁岭县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铁岭县地处铁岭市西南,面积2249平方公里,南与沈阳、抚顺接壤,辖15个乡镇场,全县人口39万,育龄妇女92000人,人口计生局下辖技术服务站、宣传站、药具站。乡镇均设计划生主能办公室。全县专职计生工作人员135人各村妇女主任主要抓计划生育工作,每村还聘用2名中心户长协助村里抓计划生育工作每个乡镇(除种畜场外)都设立技术服务所,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其中有五个中心服务所面积在500平方米左右,为育龄妇女开展上取环、孕期检测工作。
二、“十二五”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协调情况
几年来,县局县政府能够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党局政府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着重解决好领导保障,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影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局,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分析、研究、协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听取成员单位汇报,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完成市里制定的“双线”考核目标,每年在市里的排名政府和计划生育部分都名列前茅,形成了党局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计生部门具体操作,促进了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加大了人口计生工作的保障力度,完成了经费的投入指标。县里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对计划生育转变移支柱资金的管理,全县人均计划生育经费2011年达32元、2012年达35元、2013年达38元、214年达40元。为了实现人口信息管理全省联网,微机管理,各乡镇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包括采集信息、培训等共投资120万元。各乡镇计生服务室通过改造装修,标准逐步提高,又利用国家资金200多万元扩建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奖励扶助对象资金全部兑现,以银行存折“直通车”形式发放,2011年确认788人,2012年确认1028人,2013年确认1470人、2014年确认1959人。独生子女父母经费、活动经费、中心户长工资、手术经费等,每年近500万,全部由转移支付资金解决,做到了及时全额发放,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确保了专款专用。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情况
2011年以来,在省、市《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下发后,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县《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的要求,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治理方向转变,在依法管理方面,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程序,在村(居)民自治方面,基本实现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在优质服务方面,连续五年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连创”工作,加强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同时不断加大投入,提高服务装备水平,同时创新了服务方式,开展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跟踪服务,和国家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出了“3+X”服务和更年期签约服务,使群众得到了实惠,在综合治理方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落实相关部门的计划生育责任,在流动人口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升高问题工作中,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职能部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在政策推动方面,全面落实有关方针政策,使符合政策的家庭都享受到了奖励优惠政策。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部门法制化进展情况
1、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促进了依法行政,保证了政令畅通,在思想上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实行综合治理 ,依法开展专项治理。
重点开展违法生育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项目的整顿治理。
3、建立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健全公示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持证上岗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文明廉洁执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卷宗。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服务,并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流动人口工作在财力上有了保障,同时对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程序等做了规范要求,认真办理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工作,反馈率达到97%以上,“查无此人”率逐年下降。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大大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在这一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成本,为了便于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经县编局批准,铁岭县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成立了专门机构。
(五)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进展情况
针对近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县人口计生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具体措施,提出采取优生优育,跟踪服务,心贴心服务,一方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方面解决性别比升高问题。对个别乡镇性别比偏高问题严重,个别私人诊所存在性别鉴定问题,我们成立了专门组织,专项治理,会同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进行多次明查暗访,同时政府与计生、卫生,计生、卫生同下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政府与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改善女孩生存环境与条件相关政策,救助贫困女孩。
(六)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开展情况
2012年8月份开始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13年,在先期已投入的42万元资金基础上,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又投入了72万元资金用于购置先进检查设备,提高了孕优工作质量;加大人才投入,聘请专业化验技术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提高了孕优工作效率;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医师到乡镇开设孕优培训班,培训人数1500余次,并深入村屯开展传宣活动,提高了孕优项目知晓率,2013年,上级下达的目标人群众检查指标任务为1400对,覆盖率80%,我局完成1800对,覆盖率达100%。2014年,任务指标1000对。截止9月份已完成1056对已超额完成任务。
(七)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开展情况
制定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树立正确的恋爱观,积极参加婚前检验,为生育夫妇是优生优育知识,怀孕前在个月禁止吸烟、饮酒,不要接触有害物质。有病时,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对高危人群采取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县服务站、各乡镇 服务所都设立了优生优育咨询室,准备了宣传资料和光盘,在村里培养了一批优生优育指导师。
(八)积极开展药具管理“五化”创建工作
2012年我县药具管理进入了省级“五化”站行列。流动人口获得了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示范县”的殊荣。2013年铁岭县腰堡镇获得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下示范乡镇”的荣誉。新台子镇懿路村获得“全国村民自治地范村”荣誉。铁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获得“辽宁省人口计生系统‘优秀服务窗口’”荣誉。横道河子镇获得“辽宁省人口计生系统‘优秀服务窗口’”荣誉。2014年参加市里举办的科技大练兵活动,并取得了很好成绩,获得全市第一名。
(九)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全县已经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除种畜场外其他14个乡镇都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达到了省一级乙等执业标准,县级服务站达到了省二级乙等执业标准。都能依法执业,具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医生都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完全按照医疗要求、操作规划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情况
全县认真贯彻落实奖励扶助政策,从宣传入手,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健全档案,有力地缓解了乡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困难。积极实施“少生快富”“幸福工程”重点扶持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十一)人口规划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进展情况
几年来陆续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机制,围绕新铁岭、大铁岭,新型产业基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劳动力转移,以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深入开展了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加快推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议。全省人口信息网已开通入网。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工作,突出考核重点,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导向作用,以人口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了育龄群众的主 地位,把育龄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知晓率和参与率为考核重要内容,狠抓计划生育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把基层的注意力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正体工作水平上来,鼓励各地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十二)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情况
全县人口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按期、按要求进行业务培训,干部队伍素质较以往明显地提高,同时把好入口并,注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按照市里要求,确保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员稳定,机构不得撤并和改变性质,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服务。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纳入事业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同等事业编制人员标准,由财政全额拨给,从事技术服务工作岗位由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人员担任,确保有一名行政编人员专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
三、“十三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全县人口总数控制在40万人以内,“十三五”期间,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7%以上;
——到2020年末,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率达8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均下降;
——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107之间;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
——到2020年末,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全县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基本形成。
其主要依据是:
1、我县人口出生趋于下降状态。回顾近几年来我县的人口出生情况趋于平稳下降状态。
2、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稳定。我省的生育政策先后做过三次修改,但生育调节上未做过修改。国家颁布的《计划生育法》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都说明了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的根本任务是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因此,在政策稳定的前提下,我县的出生人口会保持在现有水平波动不会太大。
3、人口出生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现代社会中生活环境变化,社会节春天加快,工作竞争加剧,给许多符合政策可再生育的育龄群众增加了心理压力,而选择放弃可再生育的机会,因而人口增长放缓。
四、“十三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决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工作指导。积极参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把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村基层机构、队伍建设,2014年全县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率达100%,巩固率80%以上,努力实现计划生育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规范管理,严厉打击“两非”案件,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
(二)全面实施“阳光计生”工程,大力推进依法管理,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是继续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好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做好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直通车”发放工作,保证政策得到落实。二是继续做好城市“双无”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落实工作。落实他们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十二五”计划生育的一项重点工作。三是积极探索解决全县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的办法,调查全县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人数清、底数明,待条件成熟后做到及时发放。
(三)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坚持儿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为宗旨,围绕群众需求、结合本县实际、发挥部门优势,突出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生优质服务。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优生咨询指导、病残儿筛查和生殖道感染防治,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构筑人口安全防范体系。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免费技术服务,保障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四)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探索新型管理服务模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快以流入地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落实相关职责,健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等制度。以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活动为平台,围绕生育、节育、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进一步优化服务,依法管理,将政府要求与群众需求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五)根据市政府、市人口计生局相关文件精神,生育关怀行动已纳入“十三五”整体规划之中,建立“生育关怀”专项基金 ,政府每年拨付资金5万元。
五、“十三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把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投入到位,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好与坏做为考核各级政府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基本指标,把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核,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继续落实“一票否决”。
(二)搞好队伍建设,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特别是乡(街道)、村(社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科研和技术服务队伍。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暑期最可爱的人”的活动,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首先水准,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观念。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和改革措施,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解决人口数量、质量、分布、结构等方面的问題;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计划生育方面的作用,积极配合党政和计划生育部门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六、“十三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建设项目
(四)开展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全覆盖,回访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