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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管理员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2-08

铁岭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铁岭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普遍形成体育健身意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45%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逐步增多,人民群众通过健身促进健康的热情日益高涨,健康铁岭县建设迈出新步伐。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辽宁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铁岭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人数显著增加。与铁岭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功能有效发挥,体育产业进一步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体育场地设施补给

  以铁岭县全民综合健身中心、街道和乡镇为基础,建设方便社区居民和村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盘活场地设施存量资源,促进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二)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

  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县内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各类健身俱乐部、健身活动站(点)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增加,推进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体育健身站(点)建设,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鼓励探索全民健身组织创新,实现全民健身的统筹管理。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立足我县体育传统与发展特色,在全县各乡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引导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广大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人民群众体质,激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热情,促进体育消费,创造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动力。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原则,组织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基层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坚持开展乒乓球、篮球、羽毛球、广场舞等体育比赛,参赛队员逐渐由职工向广大农民延伸。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冰雪、健走、骑行、游泳、登山等活动。推进各乡镇(街道)创建健身活动品牌,各村(社区)建立一支常年坚持锻炼的健身队伍。举办好全民运动会。

  (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与指导,坚持开展体质监测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加大农村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全县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名。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在科学健身指导中的作用。

  (五)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

  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推进“体卫融合”

  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学检查、体质测定、健康评估、运动健身、预防治疗和康复保健等方面协同合作的健康服务模式。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强身健体观念,控制儿童及青少年近视和肥胖的发生与发展。

  3.促进“体旅融合”

  通过普及推广冰雪、山地户外、水上、马拉松、自行车、汽车摩托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建设,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六)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及网络等媒体,加强体育运动、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开展体质健康与全民健身公益讲座,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传播健康生活新理念,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推广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形成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治理能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融合发展,形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强大动力。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

  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三)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辽宁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辽宁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体育用地需求。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加强赛事活动监管,严格履行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程序,完善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机制,提高赛事服务水平。

  (四)拓宽投入渠道

  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