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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行动纲领,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改革开放以来,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在支撑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质量不高、规划内容重叠冲突、规划目标与管控手段不协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空间治理效率。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聚焦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是构建科学适度有序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的基本保障,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确国土空间发展战略与目标,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完善国土空间支撑保障体系,建立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机制,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为绘就未来美丽国土一张蓝图,提升国土空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优先保护生态屏障等生态空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坚持节约集约、底线管控。强化底线约束,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有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不断提高国土空间品质。
3.坚持全域统筹、用途管制。按照国土空间一体化发展要求,注重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综合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强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性指导和约束作用,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
4.坚持全面规划、实用管用。注重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既全面规划,又突出重点,体现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完善规划公众参与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规划编制手段,确保规划约束力强、实用管用。
(三)期限范围
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2019年为基期,以2035年为规划期,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基础数据采用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梳理各类既有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国土空间本底条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指标体系为核心,结合基础调查、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法,切实摸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形成评估报告。
(二)开展“双评价”和专题研究
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灾害等自然要素角度,对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本底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对国土空间的城镇建设、农业生产适宜程度进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同时围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城镇村体系及城镇开发边界与用地布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布局优化、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支撑保障等专题研究,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编制提供支撑。
(三)确定规划战略目标
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主要调控指标,结合主体功能定位和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明确规划总体战略,合理确定区域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统筹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等资源要素保护和合理利用,严格设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促进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五)重点开发与利用布局
针对城镇发展区、农业农村发展区,细化并合理布局其主导功能规划分区,明确中心城区城镇空间布局(含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的各类城市功能规划分区、城镇弹性发展区、特别用途区)和村庄建设区空间布局。对中心城区城镇空间,重点明确城镇骨干路网、结构性蓝绿空间、邻避设施等公共空间布局和紫线黄线控制、开发强度控制、风貌管控、社区生活圈品质等要求,提出详细规划的空间指引和管控要求。
(六)国土综合整治修复
统筹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确定城镇空间整治、农业空间整治、生态空间修复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国土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高国土空间品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强化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健全防灾减灾安全设施,构建和完善国土空间支撑保障体系,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提供基础性支撑。
(八)编制规划成果
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集,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满足国土空间统一管控、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和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的需要。
(九)监管平台建设
聚合集成资源环境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数据,运用大数据、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以国土空间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为主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规划管理和实施监测、评估、预警等提供技术支撑。
四、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
1.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2.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法律法规;
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保护、古迹遗址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法律法规。
(二)标准规范
1.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镇规划标准;
2.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等技术规程;
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
4.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数据库标准等。
(三)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中共中央 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3.国家和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四)相关规划
1.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
2.全国国土规划纲要、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
3.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
4.区域发展、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
五、进度安排
(一)前期工作阶段
时间为2020年3月中旬—2020年4月底。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技术协作单位和工作经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双评价”和专题研究。
(二)规划大纲阶段
时间为2020年5月初—2020年6月底。在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编制规划大纲成果,明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原则、战略定位、主要目标、总体格局、实施措施,提交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三)成果编制阶段
时间为2020年7月初—2020年9月底。根据同级政府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编制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集初稿和报批稿,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战略与目标,提出各类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方案和时序安排。
(四)论证报批阶段
时间为2020年10月初—2020年10月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听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完善规划成果。规划成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有批准权的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数据建库阶段
时间为2020年11月初—2020年11月底。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要求,采集、整理、集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将规划成果纳入数据库,形成规划的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文本数据、表格数据、元数据等成果。
(六)平台建设阶段
时间为2020年12月初—2020年12月底。依据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同步搭建以国土空间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为主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经测试、验收合格后,通过系统运行,实现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全方位监测、评估、预警管理。
六、主要成果
(一)前期成果
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及附图;
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成果报告及附图;
3.城镇村体系及城镇开发边界与用地布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布局优化、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基础设施支撑保障等专题研究报告及附图。
(二)大纲成果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说明;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纲图件(含现状图、分析图、规划图)。
(三)规划成果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说明;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集;
4.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
(四)平台成果
1.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2.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软件及数据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张洪泉任组长,县政府和开发区、凡河新区相关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铁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
鉴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成果质量和进度要求,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技术强、信誉好、资质高、熟悉当地情况的技术协作单位,具体承担规划成果编制、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平台建设等工作。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县自然资源部门尽快落实工作经费,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改进工作方式
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合理安排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倡导公众献言献策,增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决策水平。
(四)注重工作协调
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无偿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保持协调衔接,积极推进多规融合,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五)强化技术支撑
要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和大数据、云计算现代信息技术,在规划图件编制、规划数据库建设、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平台建设等方面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质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铁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铁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洪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朱晓东 县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
韩忠林 凡河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
吴宏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震铎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金 岭 副县长
成 员:王 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书记
李文山 县教育局局长
周文超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铁兵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李 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大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东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沿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德礼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宋铁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 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玉文 县统计局局长
张 祺 县环保局局长
崔 巍 县气象局局长
刘广顺 县水利局局长
杨永军 凡河镇镇长
孙忠海 腰堡镇镇长
赵宝丹 新台子镇镇长
冮 强 平顶堡镇镇长
毕春雷 镇西堡镇镇长
丁国彬 阿吉镇镇长
张 宏 蔡牛镇镇长
许振更 双井子镇镇长
谷 实 熊官屯镇镇长
索 野 李千户镇镇长
聂思群 横道河子镇镇长
王 力 大甸子镇镇长
龙少军 鸡冠山乡乡长
邱 晗 白旗寨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大文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