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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施(试行)的通知》(司发通〔2021〕72号)要求,按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镇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腰堡营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社会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着力构建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分步骤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确保到 2023 年,全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面实施,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三、“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具有较好的法治素养;
(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道德品质和个人修养;
(四)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和接受教育能力;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引领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惠民富民政策;
(四)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带动周边群众提高法律意识;
(六)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七)依托村“法律之家”、“百姓说事”、“屋场会议”、“圆桌会议”等民主协商途径,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五、保障实施
(一)组织领导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情况作为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精准有效普法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督导检查。
(二)协调联动
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列入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事项,定期组织研究。
镇司法所负责牵头抓总,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工作计划、优化师资力量、落实培训任务,加强督促落实。
民政、农服中心等部门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依据职责积极推动。
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各村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保障机制
各寸要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为“法律明白人”履行工作职责、参与基层治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担任“法律明白人”属于志愿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给“法律明白人”发放一定的工作津贴。
(四)选树典型
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法律明白人”先进典型纳入普法工作表彰、表扬范围,按要求开展好表彰、表扬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培育“法律明白人”的成功经验、特色亮点,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宣传“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铁岭县腰堡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