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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熊官屯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铁岭县熊官屯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9-06

铁岭县熊官屯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熊政发〔2022〕28号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在我镇境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到遇灾不慌,临阵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为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救援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所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我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2、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一次多人急性中毒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千万元的特大安全事故。

  3、其他性质特别恶劣,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本《预案》重点是指交通、火灾、非煤矿山、工程建设、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高危企业、中小学校危房和急性中毒等事故。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由镇政府集中领导,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结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熊官屯镇重特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组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事故抢险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出重大决策,督促有关部门按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开展工作,检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事故抢险救援情况上报等工作。

  2、现场抢险救援组:由有关单位根据职责范围组成四个专业抢险救援小组,分别制定相应的抢险救援方案,报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1)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火灾、公众聚集场所事故。

  (2)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安全、锅容管特等企业事故。

  (3)中小学校安全生活、教学事故等。

  以上按镇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职责划分执行。

  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临时决定或变更。

  3、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警戒、肇事人员的监控及群众的疏导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遇险人员的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武装部、交通办负责抢险物资的调运、电力调度、抢险人员及遇险人员家属的安排。

  6、新闻发布组:由镇广播文化站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情况的采集和对外发布,以及批准其他组织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采集情况。

  (四)专业抢险救援队伍

  由镇机关干部、护林员、水保员组成的专业抢险队伍。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以快捷、有效的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通知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并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八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呈报县安委会。

  (二)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别、经济性质、企业规模;

  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作事故抢救和处理 的有关事项。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知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同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要立即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同时公布各工作机构的人员组。

  (二)各有关部门和成员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绝对服从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险和处理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都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

  (二)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自脱岗。对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延误抢险急救、扩大损失的给予处分和处罚。对在应急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保障奖励。

  (三)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都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由应急状态向常规的依法防控、科学防治上转变,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四)本《预案》没有作出规定的其他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五)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本《预案》的演习。

  (六)本《预案》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情况发生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有关内容。

  铁岭县熊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