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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研究部署林长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我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李千户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制定本制度。
一、林长会议
(一)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2.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相关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
3.研究决定林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
4.研究确定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等;
5.研究林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等;
6.经镇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参加人员
会议由镇林长或镇副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镇级副
林长,村级林长,镇级林长制协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镇林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镇林长或镇副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三)会议组织
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林长同意,可随时召开。会议按程序报请镇林长同意或镇林长授权镇副林长同意,由镇林长制办公室会同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筹备。会议形成的纪要由镇林长或镇副林长审定后印发。
(四)贯彻落实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镇副林长牵头落实,各村林长及镇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具体承办,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并及时向镇林长、镇副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二、林长专题会议
(一)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省林草局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有关任务;
2.贯彻落实本级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3.研究责任区域内林长制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
4.研究镇林长制办公室提请审议的议题;
5.经镇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参加人员
会议由镇林长或镇副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村级林
长,镇级林长制协作单位负责同志,镇林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镇林长或镇副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三)会议组织
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林长同意,可随时召开。会议按程序报请镇林长同意或镇林长授权镇副林长同意,由镇林长制办公室会同镇委办公室、镇政府办公室筹备。会议形成的纪要由镇林长或镇副林长审定后印发。
(四)贯彻落实
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镇副林长牵头落实,镇直有关协作成员部门及各乡镇 (街道)具体承办,县林长制办公室负
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并及时向县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村级根据镇级林长会议制度,结合当地实际, 制定本级林长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