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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业及镇相关部门:
为加强基层乡镇政府消防工作,明确人员工作职责,规范管理使用,按照《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县政办发〔2022〕13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横道河子镇消防工作站。
一、人员配置
消防工作站设置2名事业编制人员。
主任:彭建禄 安监办主任(兼)
成员:王天一 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站承担乡镇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是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机构,负责本辖区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如下责任:
(一)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督促镇有关部门和各村逐项落实。
(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三)配合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和协助起火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五)熟悉掌握辖区道路、水源及消防重点区域、单位消防建设情况,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铁岭县横道河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