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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铁岭县大甸子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大甸子镇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9-29

大甸子镇旅游安全应急预案

  一、 目的和依据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镇的旅游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辽宁省旅游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游客伤亡事件。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在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事发地相关部门及管理部门报告,寻求当地政府援救与帮助。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事故情况,同时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四、组织机构

  成立镇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分管领导担任。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专员负责值班。

  五、工作职责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负责上报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认真落实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者要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镇政府联系电话:78880231

  镇派出所联系电话:78880110

  镇医院联系电话:788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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