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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复垦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管理法》,辽政发〔2000〕48号。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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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闲置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 |
中央 |
* |
3.耕地开垦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管理法》,按财综〔2010〕57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收,辽政办〔2020〕15号,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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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动产登记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按照财税〔2016〕7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免征。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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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缴入中央省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列一般公共预算,《土地管理法》,财综〔2004〕85号,财综〔2006〕48号,财综〔2009〕24号,财建〔2012〕151号,辽财综〔2003〕268号,辽财综〔2005〕149号,辽财非〔2006〕867号,辽财非〔2009〕310号。财综〔2006〕48号规定,中央、省实行3:7比例分成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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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办发〔2006〕100号,财综〔2006〕68号,辽财非〔2007〕213号,财综〔2011〕62号,辽财非〔2011〕658号,辽财税〔2021〕269号,自2022年1月1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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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教育资金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国发〔2011〕22号,财综〔2011〕62号,辽财非〔2011〕658号。按辽财非〔2011〕658号文件规定,市、县(区)将已计提的教育资金按20%比例上缴省国库,辽财非〔2012〕280号,财办预〔2019〕165号,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暂停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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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中发〔2011〕1号,财综〔2011〕48号,财综〔2012〕43号规定,市、县(区)将已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按20%比例上缴中央;财办预〔2019〕165号,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暂停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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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收入。财综〔2004〕49号,辽财综〔2004〕667号,辽政办发〔2008〕56号规定,各地按20%上缴省。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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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办发〔2006〕100号,辽财非〔2007〕213号,辽财非〔2007〕489号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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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矿业权出让收益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发〔2017〕29号,财综〔2017〕35号,辽财明电〔2017〕107号,辽财预〔2018〕50号文件规定,中央、省、市、县分成比例分别为40:30:18:12,辽财税〔2021〕269号,自2022年1月1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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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矿权出让收益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财综〔2017〕35号,辽财预〔2018〕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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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
缴入中央省市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务院令第240号、241号,辽财非〔2006〕445号规定,省、市实行5:5比例分成,辽财税〔2021〕269号,自2022年1月1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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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矿权使用费 |
缴入省市国库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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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矿业权占用费 |
缴入中央省市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发〔2017〕29号,矿业权占用费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确定为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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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矿权占用费 |
缴入中央省市国库 |
财预〔2017〕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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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权占用费 |
缴入中央省市国库 |
财预〔2017〕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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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森林植被恢复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森林法》,财综〔2002〕73号,辽财综〔2003〕152号,辽财非〔2006〕913号,财综〔2010〕5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予以免征,辽财税〔2022〕26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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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
缴入同级国库 |
其他非税收入。财资环〔2020〕6号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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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信息公开处理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 |
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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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罚没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罚没收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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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房屋出租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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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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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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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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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其他非税收入 |
缴入同级国库 |
其他非税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辽政办发〔202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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