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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占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工作要求,铁岭县决定于2022年4-5月组织开展打击毁林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县林业局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违法毁林占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县林业局开展打击毁林占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俊生 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张忠学 县林业局副局长
乔景明 县林业局副局长
吴振杰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孙旭辉 县林政稽查大队队长
周玉峰 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
县林业局林业案件鉴定小组组长
潘 浩 县林业局数据监测中心主任
汪纯龙 县林业局经营股股长
石 岩 县林业局产业办主任
赵 阳 县林业局造林股股长
李兴伟 县林业局生态办主任
姜 贵 县林业局国有林场总场场长
王 洋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忠学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林政稽查大队,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建立毁林占地台账、资料整理、报告进展情况、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各成员部门配合做好涉及到的相关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整治主要任务
(一)清查时段
清查2018、2020年期间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清查内容
依据国土调查及国土变更的林地为工作范围。
1、2018年、2020年全县林业用地、林地保有量、有林地、蓄积、覆盖率等资源状况;(林政股、数据中心)
2、依据“国土三调”数据调查15---25度山坡耕地面积,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林政股、数据中心)
3、依据“国土三调”数据全县林地上种植农作物面积;(林政股、数据中心)
4、全县平榛榛子园面积,其中:园化管理面积、弃管面积;(产业办)
5、全县果园面积(含鲜果、杂交榛子等);(产业办、造林股)
全县在耕地上造林面积;(造林股)
7、全县范围内占用林地的矿山、采石场、墓园及其他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面积;(县林政稽查大队)
8、分析各种违法占用林地原因及解决办法;(县林政稽查大队)
三、专项行动实施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调查摸底阶段
4月8日-21日,“三调”数据收集整理,分解到各乡镇、国有林场、有关单位调查,23日县林业局汇总后上报摸底调查报告。
为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和欢迎群众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和嫌疑人员,设立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24-78833578。
(二)打击处理阶段
4月24-5月15日,依据摸底调查成果,对全县范围内占用林地的矿山、采石场、墓园及其他建设项目存在违规占用林地行为,非法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林木、林地内种植农作物、破坏公益林等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加大专项行动案件查处力度,对排查出的案件,要逐件落实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办案时限,对重、特大案件集中力量按时结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阶段
5月20日上报专项行动成果,包括案件汇总、案件分析、案件查处、整改落实等情况。
建立专项行动案件统计台账,撰写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乡镇要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要求,按照此次行动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尽快上报材料。三是执法部门和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克服案件多、执法力量薄弱的困难,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加班加点工作,确保违法案件按时查处到位。
铁岭县林业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