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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铁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5月18日取得市自然资源局批复。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的实施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以推动我县采矿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强化矿产资源资源保障供应能力,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等各项工作。
二、《规划》是全面落实市矿产资源规划、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对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等相关产业规划,营造层层落实、相互衔接、信息共享,合理开发利用的新局面。确保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合理、实施顺利。
附件:铁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铁岭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