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2024-0463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铁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5-13
标  题: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对铁岭县消防通道管理力度的建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5-27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大对铁岭县消防通道管理力度的建议

尊敬的蔡雪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铁岭县消防通道管理力度的建议”的提案经有关部门已转到我局: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您提案中涉及铁岭县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建议在全县范围内消防通道处设立醒目标识,如“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禁止停车”等相关专业交通标识,必要时设立警锥,此外对于消防通道区域黄色油漆区不明显的地方进行重新划线,提高认识度。

  你提出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我们铁岭县各小区早已在消防通道设立了醒目标识,但由于时间较长,不太醒目或丢失,我们将督促各物业企业马上增设标识,加大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力度,提升广大业主遵法守法意识。同时,要求物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等违规现象立即制止,如不听劝阻,将向公安交管部门上报依法处理。

  二、建议在公共区域适当增加停车位,在不影响正常交通运行及民众便利的情况下在公共区域闲置地方适当增加公共停车位,解决因无法找到车位而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目前,我们铁岭县凡河新区各小区内停车位已满负荷,基本上无法再增加,小区外由交管部门管理,我们将在适当时期,根据小区车辆发展情况,建议交管部门在道路两侧增画停车位,满足广大业主正常需求。

  三、建议对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采取管理与处罚并重的方式,加强对车主的宣传、教育、引导。对于全县范围小区内外违规占用消防车道及常规车道的车辆采取相应措施,至少预留4米宽的消防通道,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章行驶、违章停放且不听劝阻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车主进行处罚。只有这样,才能让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才能让自己和他人家庭更幸福。相信,通过有效的管理,一个文明、安全、和谐的消防安全局面一定会展现在铁岭县大地。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小区内车辆管理工作的力度,在强化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车辆违规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及时进行劝阻离开,停放到安全的地方,如不听劝阻,将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铁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