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yshjjsj/2023-0727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9-25
标  题: 关于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26

关于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县直各行政审批部门: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7年我县探索施行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市场局、发改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以及消防大队率先在21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施行了这一制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在广泛的行政审批领域运用好这项改革创新举措,促进全县行政审批工作全面提质、提速、提效,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各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县直各部门进驻窗口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机制。现将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县营商局整理近年来有关“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相关文件汇总出《铁岭县告知承诺制事项汇总表》,县直各进驻部门窗口应及时进行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告知承诺制”操作规程,改变原来索要有关证明的操作模式,一定程度解决企业或群众因证明材料多处跑的现象,使“告知承诺制”成为常态服务的一种工作机制。同时,各部门窗口要将“告知承诺制”项目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上报营商局业务科室,确保审批事项内部流转高效顺畅。

  县直各进驻部门窗口认真落实通知内容,真正更好的方便企业、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