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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保障领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铁岭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岭县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领域突发的各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故障、医保基金安全事故、医保政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医疗保障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铁岭县医疗保障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小组
指挥部下设信息系统应急处置小组、医保基金应急处置小组、政策宣传应急处置小组、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小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职责分工
指挥部职责:研究制定全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统一指挥、协调全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信息系统应急处置小组职责: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排除信息系统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信息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医保基金应急处置小组职责:负责医保基金的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医保基金收支、使用的监管,防范基金风险;查处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基金的应急调剂和补充。
政策宣传应急处置小组职责: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舆情监测、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制定政策宣传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活动。
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小组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分析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调配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预防与预警
预防机制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领域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加强对信息系统、医保基金、医保政策等方面的日常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预警监测
加强对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医保基金运行、医保政策执行等情况的监测,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发布,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工作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发展态势,决定是否启动更高一级的应急响应。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工作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应急处置
信息系统故障应急处置:立即启动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抢修;采取应急备份措施,恢复系统数据;及时发布系统故障公告,做好参保人员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医保基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立即停止相关医保基金的支付,冻结涉案账户;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回被骗取、挪用的医保基金,保障基金安全。
医保政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群众情绪,避免事态扩大。
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医保政策,保障受灾群众和患者的医疗保障待遇;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后期处置
善后处理
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统计,制定善后处理方案,组织实施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的医疗保障秩序。
调查评估
对突发事件的原因、经过、损失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应急保障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资金保障
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需求。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物资保障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应急通讯设备、应急车辆、应急办公设备等,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宣传培训
加强对医疗保障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八、附则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铁岭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和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