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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安监办:
为切实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做实做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 可审批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 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2024年度铁岭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局规划》的要求,对我县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经营业户开展许可证审批工作。
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程序
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户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规定的申请要件向县应急局审批办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 申请受理后,县应急局审批办会同该经营业户所在乡镇安监办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所在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要求对零售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3、由县应急局审批办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零售场所安全条件合格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户申请材料报局主管领导审批。
4、 由县应急局审批办对审批通过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户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 、时间安排
1、常年证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2023年9月12日—13日
现场核查时间:2023年9月14日—25日
发证时间:2023年9月26日—30日
2、临时证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2024年1月8日—14日
现场核查时间:2024年1月15日—24日
发证时间:2024年1月25日—29日
三、要求
1、各乡镇安监办要对本乡镇拟申请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户进行统计,统一向县应急局进行申报。
2、各乡镇负责本地区规划,向本乡镇拟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业户讲清申请要件和零售场所安全条件即《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并予以公告。
铁岭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