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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
为全面提升铁岭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水平,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铁岭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二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打基础、着眼长远、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要求,科学谋划,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全县应急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突发事件预防与应对能力显著增强。
(一)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机制运行不断完善
我县不断完善“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1.铁岭县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成立,配置工作人员15名。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全县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镇乡、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2.建立了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运行机制。一是统一了指挥机制。我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提高了我县处置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健全了信息报送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定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由专职人员值班,确保了值班信息畅通。充分应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及时响应国家、省、市调度工作,针对风险分析研判情况,充分做好人员、装备、物资等准备。三是建立了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健全了各类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检查、监控制度,制订了风险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突发事件隐患数据库,完善动态监控机制。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
组织修订了《全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各类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也逐步健全。全已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检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了应急预案的实操性,提高了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应急救援力量有效加强
目前,全县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是由消防救援大队(50人)和公安特警(50人)组成的专业救援队伍、各乡镇的抢险救援队(2100人)及高危企业的兼职救援队伍;现有各类专业应急设备220台(套),各类车辆459辆(台),应急物资储备库2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各负其责、互为补充、有序高效抢险救灾,有力地保障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应急宣教培训工作得到了切实加强
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宣传手册和宣传公开栏大力宣传普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知识技能。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通过宣教培训,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及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第三章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我县既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这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各类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态势
1.自然灾害进入多发频发期。暴雨、高温、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时空分布出现新变化;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发生的可能性加大;有害生物对局部地区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加重。
2.事故灾难防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仍很突出,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基础设施与生命线工程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增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造成环境污染的形势严峻,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增多。
(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基层应急能力总体薄弱。部分桥梁、堤防、水库等基础设施及生命线工程抗损毁能力弱;城镇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设防水平较低。
2.应急处置协调联动能力不强。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能力不足,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尚不完善,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密切协作的机制有待强化,导致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时难以快速形成合力,各类救灾要素难以有机整合。
3.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数量和种类不足,大型和特种专业装备缺乏,培训、演练基础条件尚未得到明显改善。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仍然有限、布局不够合理,各类应急物资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管理体系亟待加强。
4.应急管理的社会参与程度尚需提高。公众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化程度较低,专业领域志愿者发展不足。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需提高。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尚需完善。
(三)建设的有利条件
1.国家法定要求。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乡镇和各部门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的工作部署,把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为应急体系建设创造了较好的政策环境。
2.公众期望。应急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公众对应急管理宣教培训、风险隐患排查、领导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等方面工作期望值较高,希望各乡镇和各部门更加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3.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经济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提高,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为各类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平台建设和各种基础设施等整个应急体系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第四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整合、科学应对、夯实基础,以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和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和解决共性问题,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公共安全形势的综合能力,使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体现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水平,为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动五年崛起,加快建设铁岭县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合理布局。县政府统一领导本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与实施工作,合理有效整合分配全县队伍、装备、物资、设施等应急资源,共享存量,建好增量,避免重复建设。
2.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兼顾近期需求与长远发展,按照应急管理的共性规律,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优先发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协调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实现政府、社会、公众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4.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合理划分各乡镇和各部门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与铁岭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铁岭县特点的应急管理体系,重大基础设施抗灾、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明显增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等综合应急能力显著提高,灾后重建科学有序,能有序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巨灾,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2.分类目标
应急救援能力:应急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抢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公路应对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
应急保障能力:建成综合和专业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紧急运输、通信保障和应急平台体系。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能得到初步救助,灾后24小时第一批次异地应急储备物资可运抵灾区集结点;应急救援队伍和公安、民兵预备役等骨干力量具有异地72小时自我保障能力;县级应急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种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
应急管理基础能力:生产生活设施的抗灾能力得到提升,抗御突发事件的基础能力得到加强。没有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重要建设工程基本完成抗震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的城乡建设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区居民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第五章 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按照应急管理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继续围绕“一案三制”(“一案”是指制订修订应急预案;“三制”是指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主线,突出预防为主理念,发挥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重点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应急善后保障体系、基层应急能力体系、宣教培训体系等六个方面的建设。
(一)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切实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对“一案三制”建设、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刚性要求,提出量化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力度,加强应急管理的执法监督,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深化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和措施。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评估、备案、修订、宣教培训等管理工作。推进应急响应工作精细化管理,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和执行程序。如遇突发事件,根据事件分级、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3.强化应急演练。统筹规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强化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指挥工作流程演练,做到科学演练、全员演练、综合演练相结合,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考核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急演练规划、组织、评估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应急演练的标准化组织与实施。重点开展防汛抗旱、消防、森林防火、道路交通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地质灾害防治等综合或专项演练,增强应急实战能力。
4.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优势,加强相关专业装备配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应急专家重大事件决策、咨询和处理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专家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作用,进一步完善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
5.推进应急物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统筹规划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商业储备,建立完善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逐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和监管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的能力。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调保障和信息共享。
6.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管理。尽快开展完善应急避护场所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求设置应急避护场所,基本满足居民疏散避护需要。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操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完善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合理布局各个场所的紧急疏散路径,规范紧急疏散通道建设标准,设立疏散指向标识,进行维护和规范化管理。制订疏散安置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疏散能力。
7.完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健全财政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应急资金的统筹机制,加大对应急体系发展的投入力度。要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落实应急资金,保障足额到位;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拨付应急和救助经费;建立应急管理经费和应急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管理经费具有稳定明确的来源、严格规范的管理和节约高效的使用。
(二)风险管理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密度,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和保护。
1.大力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部门和专业技术队伍作用,重点抓好气象、地质和安全生产等方面风险普查和评估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各类风险隐患调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建立行政决策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的风险分析制度。建立依托相关科研机构、专家团体和企业的第三方专业化风险评估机制。
2.健全完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监控监测预警系统,调整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监测网络体系,提升气象预报和气候预测的准确率。加强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重金属等污染源特征污染物、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等方面的监测。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控及预警预报系统。按照“一网多用、填平补齐”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会安全事件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重要公共场所、重大公共活动实行实时监测。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和稳定信息收集、分析与综合研判机制,逐步实现预警信息沟通共享。强化各基层组织、单位和信息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突发事件社会监测能力。
3.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管理体系建设。准确、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的时效性、精确性。健全基层突发事件信息网络,构建覆盖面广、灵敏度高、运行协调的信息网络,形成完善的信息报送机制。对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完善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建立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和问责机制。推进基层突发事件报告员、社会公众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季度形势分析会、重点时期安全稳定工作会商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定时约谈等制度,强化突发事件信息会商、分析、研判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1.健全应急决策支持机制。加强对应急决策理论、方法和支撑技术的研究及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的分析、模拟和评估,及时研判突发事件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人员伤亡等信息,动态快速生成突发事件态势分析报告和应急处置方案。充分发挥应急专家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健全“行政专家”和“业内专家”相结合的科学决策机制。
2.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现场指挥机构的调协和分工,建立健全现场指挥官制度,明确现场指挥决策、处置救援和应急保障主体。理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与现场指挥部的关系,明晰现场指挥权限划分,建立、规范现场指挥权交接方式和程序。建立完善现场区域划分、疏导控制、应急通行、抢险救援、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机制,加大现场统筹和管控力度。加强移动或临时现场指挥场所建设,确保现场指挥机构及时有序运转。
3.加强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建设。强化信息沟通与应急协作,逐步建立各级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络会商等工作制度,强化联合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技术支持、队伍和物资统一调配,形成多层次的全市应急联动体系。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应急联动能力和处置效率。与周边各县(市)区建立多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沟通和工作会商机制,及时掌握重大应急信息情况,共同开展综合防治、及时预警、协同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
4.加强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军地联合应急指挥体系,成立常态化的应急指挥班子,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精干专业、运转高效的军地协同应急机制。建立情况互通和会商联络制度。加强应急指挥手段建设,形成军地互联互通、兼容保密的信息互通网络,实现军地利用网络平台传递情报信息和视频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应急行政预案和军地联合行动预案,定期开展预案的协同对接和实案化演练,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合成作战能力。
5.加强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健全县政府和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依法发布、及时透明、权威准确、分工负责的信息发布机制。实行新闻发言人轮训制度和问责制度,逐步推进评价考核体系建设。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和媒体监控,建立心理干预机制,提升公众承受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健全社会动员体系。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志愿者等其他组织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动员体制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动员格局。加快推进全县应急管理机制与国防动员机制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平战结合、优势互补、协调联动、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整体合力。
(四)应急善后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恢复重建机制建设。建立救灾应急体制,完善应急救助协调指挥机制。健全突发事件灾情评估机制,依托科研院所加强灾情评估。制订完善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恢复重建工作程序,编制灾后恢复规划,统筹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重点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快速抢险能力建设,为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健全灾情信息通报机制,确保灾民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发挥未受灾区域对受灾区域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作用。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计。健全社会捐助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恢复重建。
2.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建立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机制,规范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的组织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指标体系,总结改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明确责任追究制度。针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逐步推进建立专家参与的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救助平台,提高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力量和物资的能力。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扩大恢复重建资金来源,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法律援助机制。鼓励和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加强灾害救助专家队伍建设,提高灾害救助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
(五)基层应急能力体系建设
以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素质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1.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定位。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通过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协调联动等方式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强化各专项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明确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2.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乡镇(街道)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志愿者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督促本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建立由本单位职工、村(居)民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村(居)委会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3.建立基层应急指挥技术体系。加快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应急指挥功能。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应急通信系统将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视频会议、图像接入、指挥调度等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实现通信调度、视频会议、协同会商等功能。
(六)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着眼于未来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知识专业宣教培训工作。
1.健全应急宣教体系。
(1)继续推动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各个学习阶段开设相关课程,落实教材和师资,确保一定的课时。适时组织学生开展避灾疏散演练和应急演练,使广大青少年增强公共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在灾害面前的自救避灾能力,减少校园突发事件发生。
(2)建立应急机构与媒体联系机制,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有关媒体在相关栏目、节目中刊播电视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到2025年城镇居民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依托现有电视频道资源,逐步构建公共安全电视节目播放平台,实现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预报、现场实况、灾难救援、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等信息的全天候实时播放,提高公民的知情权。
(3)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有效提高公众预防、避险、减灾、自救、互救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
(4)编印铁岭县《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手册》,免费发放至社区(村居)、学校和家庭。《手册》发放覆盖率到2022年达到全县总户数的15%,到2025年达到30%以上。
2.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系。
(1)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构建规范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全面提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避险逃生与应急救护的知识和技能。强化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储备库,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专业保障。积极推进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应急管理领域的县内外交流与合作,提高对外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依托县委党校对县、乡政府组成人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经常性的公共安全形势教育和应急管理政策学习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和应急指挥决策能力。
(2)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县、乡两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所有工作人员的轮训,提高应急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抓好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演练。指导各类企业开展危险岗位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危险岗位职工的危险意识、操作规范和自救互救技能。
(4)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并予以落实。
第六章 重点项目
“十四五”期间,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重点抓好4项综合性、全局性建设项目。
(一)县应急指挥平台工程
建设我县应急指挥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为支撑、案例畅通、统一指挥、辅助决策的全县应急平台体系。加强全县应急平台体系培训工作,完善全县应急平台体系培训机制和运行维护机制,提高各级应急平台管理、使用、维护人员的能力,提升应急平台应用水平。
(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工程
建设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类、应急保障类、个人防护类等装备,重点配备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等大型装备、特种设备及器材,包括高层、地下、石油化工救火设备,救灾、地震、森林防火、抗洪抢险、重大植物疫情、交通、危化等领域应急指挥、通信、运输和救援车辆,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消除等特种设备。
(三)应急设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工程
采取政府统一采购,专业部门负责维护的方式,购置专用应急设备,包括应急救援中使用的交通工具,生物、化学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消除等特种设备,以及备用通信网络设施等。建设救灾物资供应网络和救灾储备仓库以及其他救灾物资储备基地。
(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工程
基本建立县、乡应急避护场所体系。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合理确定应急疏散和应急避护场所的分布,统筹安排应急避护场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应急避护场所按照规划的面积标准、人均用地指标、场所用地设置要求、服务半径等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应急物资,设置相关标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健全协作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专家组的建设,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制度。
(二)完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应急管理的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应急管理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要向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突发事件多发重发地区和领域倾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财政预算制度,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将应急管理日常经费和突发事件处置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金融业对应急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制订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防灾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推动发展高危行业、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认真落实有利于应急产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完善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志愿服务等援助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预警、防控服务,拓宽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服务中的参与途径。制订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享应急物资储备的办法。
(四)强化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和建设
采取培训、交流、考察、锻炼等各种方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应急管理工作队伍。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应对专业人才库。建立专家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
本规划是统筹和指导全县应急体系建设的县级专项规划。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分阶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动态监测。完善应急体系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完善队伍、基地、平台等建成后的日常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牵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保障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