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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卫健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卫健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卫健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卫健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定铁岭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订病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行相关工作。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义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检测,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11、负责省、市、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县中药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铁岭县卫健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铁岭县卫健局本级
第二部分 铁岭县卫健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卫健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铁岭县卫健局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新《预算法》,铁岭县卫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财政结转资金、单位上年净结余、单位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铁岭县卫健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867.41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475.29万元增加392.12万元,主要是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纳入卫健局预算,所以2022年收支预算增加。
二、关于铁岭县卫健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化按照预算定额相应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是由于相应运行费用减少。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7.4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92.12万元,上升82.5%。主要是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纳入卫健局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铁岭县卫健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铁岭县卫健局共有车辆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一、项目概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12项服务内容。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一、项目概况:全部基本药物通过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并全部实行零差价销售。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价,保障群众基本药物,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顺利推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