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铁岭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有序恢复全县公共场所营业活动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6-02

关于有序恢复全县公共场所营业活动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有序恢复公共场所营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我县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歌舞厅、KTV、麻将馆、棋牌室、网吧、游艺厅、剧本杀、密室逃脱、台球厅等各类经营场所恢复正常营业,接纳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洗浴、按摩、足疗经营场所严禁留宿。全县农村集市活动有序恢复开放。

  二、全县各类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康复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三、所有公共场所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开放前要对公共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安排专人负责查验铁岭通行码、健康码、行程码,做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工作。所有从业(工作)人员返岗前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返岗后按行业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所有公共场所要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扫码(铁岭通行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对无铁岭市以外行程人员查验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铁岭市以外行程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非绿码和行程码带“*”号的人员不得进入。

  五、开发区、凡河新区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制定相关行业放开管控的具体举措。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和动态巡查,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或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场所)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铁岭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