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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辽政发〔2021〕15号)《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实施方案》(辽爱卫〔2021〕1号),全面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创新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体系、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能力,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医疗卫生机构“爱卫我先行”活动通知的相关要求,县爱卫办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爱卫我先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优势,全面推进医疗卫生系统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实践活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健全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体系,使医疗卫生系统爱国卫生运动走在全社会前列,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二、重点任务
以内部卫生保洁、厕所日常管护、公共区域消毒消杀和医疗废物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健康素养为重点,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实践活动;以戒烟干预服务、提供专业培训指导、参与社会实践为重点,争创爱国卫生运动“先锋队”、“排头兵”。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实践活动
以“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主题,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引导,培养全体工作人员自主自律生活方式。
1.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公众号、官方网站设立专门科普宣传专栏,定期发布科普宣传知识;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结合主题定期更换院内公共区域健康教育宣传栏;诊室内外、候诊大厅、住院部走廊等重点区域,结合科室特点,摆放健康教育资料架,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宣传预防、康复、护理等科普知识;食堂张贴或摆放“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分餐公筷”“合理膳食”宣传品;院内厕所内张贴节约用水、保持清洁等宣传画或标语;开展“戒烟:医者先行”倡导活动,动员本单位职工积极关注并参与控烟,带头戒烟、带头开展控烟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知晓率。鼓励建设节约型单位,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树立珍惜水电、绿色出行、反对食品浪费等意识。
2.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定期开展健康体检,针对全体工作人员主要健康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针对性健康干预,提升职工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为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或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援助,心理压力测试和干预;不定期举办免费科普课堂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促进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作息规律、适量运动、合理膳食,不酗酒不吸烟等良好生活习惯;落实工间操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性体育竞技活动或健身活动。
3.加强健康基础环境。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规范日常管理;合理规划配置体育健身设施,改善健身运动环境;合理施划车辆停放泊位,科学设置指示标识;开展环境美化绿化;积极推行明厨亮灶,为职工和患者提供营养配餐,避免高盐、高油、高糖饮食;持续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22年底,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无烟化。
(二)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升活动
落实日常保洁制度,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单位内部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薄弱环节,清除卫生死角,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4.持续开展厕所清洁专项行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按照“数量充足、方便可及、干净整洁、管护有序”要求,集中对设施陈旧、装修简陋、功能缺失的厕所进行提升改造。规范设置指示与警示标识,改造厕所老化设施,推进节能减排。有条件的机构可在厕所内配备厕纸、洗手液、干手纸巾(或烘手机)并及时补充,可酌情增设老年厕位报警系统等其他服务功能;建设无障碍设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厕所应设置单独的可满足老幼、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方便使用的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的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栏等人性化设施;努力为孕产妇、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人性化服务;规范日常保洁管理、开展文明如厕宣传,推动建立健全厕所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改善医疗卫生机构厕所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5.规范开展环境消毒消杀。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候诊室、预检分诊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电梯轿厢等疾病传播风险较大区域或部位的预防性消毒。加强病媒栖息孳生场所治理力度,规范设置毒饵站、灭蝇灯、纱窗、下水篦子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定期开展消杀,降低媒介生物密度,减低媒介传染病传播风险。
6.严控医疗废物处置。加强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和院内收集、运送设备工具建设并规范管理;做好收集、交接、转运登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做好职业防护与定期健康检查。
(三)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社会全面提供专业的指导与服务,延伸公益属性、彰显社会责任。
7.提供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健康管理中心、健康咨询中心,为慢性病高危人群、脑卒中与冠心病等康复患者、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出院患者及家属开具健康处方,并通过随访、电话与线上咨询、新媒体咨询等形式给予健康咨询与指导。
8.提供控烟干预服务。积极加强戒烟门诊建设,推广医疗机构戒烟服务,广泛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逐步实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戒烟门诊全覆盖,提高戒烟服务的可及性、规范性。
9.提供科普宣传和义诊服务。结合各类主题日活动,组织行业专家面向社会,以线上问答、线下互动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健康咨询和义诊活动,为公众提供专业的健康科普和卫生防病知识。
10.提供心理干预服务。组建心理健康干预队伍,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推广心理健康在线测评,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在线测评;开通心理健康援助热线,为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人群提供心理干预服务。
11.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辅助辖区行政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志愿者队伍,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社区传染病防控等知识技能,开展培训、演练,提高社会救灾防病能力,做救灾防病能力提升志愿者。
12.参与公益实践活动。号召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单位、家庭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开展的卫生清洁、环保宣传、志愿服务、综合治理等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属地组织开展的各类爱国卫生运动主题活动,单位有责任为全体工作人员参与社会面爱国卫生活动提供支持。
(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
探索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机制,组建爱国卫生专兼职队伍,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社会组织动员能力。
13.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通过组织文明科室、卫生科室、健康科室评比等手段,逐步引导医疗卫生机构爱国卫生运动走向深入。
14.加强爱国卫生专(兼)职队伍建设。以提升动员能力、提高参与水平、形成联动机制为目标,在单位内部明确爱国卫生专 (兼)职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组织协调本单位环境卫生整治、无烟环境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与评比,以及本级爱卫办赋予的其他工作。
15.提升队伍实践能力。加强爱国卫生专(兼)职队伍实践能力培养,要创造条件引导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入志愿者救灾防病能力提升计划、爱国卫生活动日等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提高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能力提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正确认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于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结合爱国卫生运动“五进”活动,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综合运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形式,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属地原则,县爱卫办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普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将落实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优秀评比等办法,鼓励先进,督促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