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lxtyjrswj/2023-058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9-11
标  题: 关于2023年度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11

关于2023年度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切实提升优抚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会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退役军人办发【20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乡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操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优抚对象优抚优待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改善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质量的生动实践,承载着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优抚抚恤补助资金是重要的惠民资金。加强优抚对象年度资格确认工作,实现动态管理,规范优抚资金发放,是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优抚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体系作用,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层层压实责任,周密研究部署,积极稳妥推进。

  三、做好宣传。各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采集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全面领会年度资格确认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确认内容、确认方式、确认流程。所有的优抚对象按照户籍地管理的原则,全部回户籍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年度确认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不承担年度确认工作,对于不参加年度确认工作的优抚对象从2024年1月起停发优抚待遇,停发待遇后如参加年度确认工作,并通过年度确认系统进行年度确认后下个月恢复优抚待遇发放,停发期间的优抚待遇不予补发,同时恢复待遇需要重新进行审批操作。

  四、年度确认起止时间以及需要进行年度确认的人员。我县年度确认工作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2月10日,各乡镇根据自身任务情况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范围内,自行确定开展业务的时间节点,各服务站负责各自乡镇范围内所有享受优抚待遇人员的年度确认工作,对于没有在年度确认系统中的人员要采取纸质化登记的方式进行年度确认工作,确保乡镇优抚待遇的人员年度确认完成率100%。

  五、相关要求。2023年年度确认工作乡镇通过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中年度确认模块进行年度确认,不在使用配发给乡镇的APP进行年度确认工作,开展年度确认工作必须使用政务外网,年度确认必须本人到场,原则上不使用照片进行年度确认工作,年度确认工作按照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上报年度确认情况,对于死亡、联系不上的人员必须上报停发待遇申请,对于使用虚假材料参加年度确认的人员,造成优抚资金发放的,由乡镇承担主体追缴责任,对于行动不便瘫痪在床等原因不能现场参加确认工作的人员,乡镇灵活掌握。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各乡镇在年度确认工作结束后将需要停发的人员名单上报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关于优抚对象优抚资金发放。按照计划安排我县从2023年10月起通过优待证进行发放优抚补助资金,请乡镇做好宣传工作。

  联系人:侯丰雪、金晓旭

  联系电话:024-78833197

  铁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