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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行政复议?
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利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审查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或不当,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行政复议的优势是什么?
答:行政复议是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一种监督方式,行政机关层级监督比其他监督方式更有效。同时,与行政诉讼相比,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更经济、更快捷。
3.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有权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哪些事项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5.申请行政复议有无时间限制?
答:有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6.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7.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答:(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1.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名称、复议请求(比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的处理行为;请求依法赔偿等)、复议的事实和理由(阐述事实的前后经过并说明申请复议的理由)、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写清楚。
2.口头申请: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口头表述自己的基本信息、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由工作人员当场记录,然后交由申请人签名或捺印。
(二)除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以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有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需要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
(三)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向哪个行政机关递交: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某某政府,则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递交;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政府工作部门(如某某局),则向该部门本级人民政府递交。
8.行政复议案件是如何审理的?
答: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对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提供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查)的方式审理;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9.行政复议审理时限是多长?
答: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10.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有哪些救济途径?
答: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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