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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行政审批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理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市场局”)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体制,制定了《辽宁省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技术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据省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改革要求,2022年9月省市场局上收了自2013年以来下放的8项政务服务事项,承接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下放的4项行政许可,业务量大幅增长,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为加强行政许可技术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亟需制定《办法》加以规范。
二、《办法》制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一)填补制度空白,降低审批风险。省市场局行政许可中间环节工作均委托技术评审机构完成,目前尚无对这类机构的制度性管理规定。行政审批工作实践中,由于缺少对这类机构的管理标准,存在管理风险。
(二)明确管理要求,规范审批工作。我局现有5类行政许可涉及技术评审工作,技术评审工作要求分散在不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中,内容详略不一。《办法》出台有利于借鉴不同许可规则长处,提升市场监管行政许可技术评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对标省外做法,强化监督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省市场局收集湖北、上海等省外做法,借鉴经验、完善内容。《办法》加强了对技术评审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了评审机构工作职责、行为规范、监督方式、违规责任等内容,有利于从整体上提升各技术评审机构的评审质量。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适用于列入辽宁省省级政府行政许可目录,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行政许可技术评审工作。《办法》所称行政许可技术评审,是对申请行政许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条件所进行的现场、远程或书面等技术性核查、评价、审查和考核等活动。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五章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共七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技术评审定义、法律责任、委托方式、评审原则、经费保障等内容。
第二章 评审机构和人员,共七条。明确了评审机构、评审员的条件、职责等内容。对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开展技术评审活动、出具评审报告的时限、真实性、符合性等提出要求。
第三章 评审程序和要求,共十二条。从行政机关委托、评审组织、评审告知、评审回避、评审监督、评审时限、评审报告、报告审核、许可决定、档案管理、评审抽查等方面明确了评审程序,并制定了评审机构行为规范。
第四章 监督管理,共六条。明确了监督检查、评审机构评审员违规处理情形及申请人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五章 附则,共三条。明确了文件解释权、施行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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