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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的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标准质量和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全县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销售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
(十四)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及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五)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八)负责拟订全县知识产权信息网络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订工作。组织协调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全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二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规定。
(二十四)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工作;组织乡镇监测点的监测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验;负责安全标准的宣传及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十五)承担所辖区域内畜产品有害物资残留的监督管理和快速检测;畜产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配合监察部门抽送畜产品样品等项工作。
(二十六)承担量值测试检定、计量标准器检定测试等工作。
(二十七)承担所辖区域内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等工作。
(二十八)承担所辖区域内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等工作 。
(二十九)承担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对销售商品和报务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爱理、调解消费者投诉,为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会员服务,收集有关信息等工作。
(三十)负责为酒类流通提供服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受理社会公众、企业或其他组织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
(三十一)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市场执法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三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2年度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为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1707.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07.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7.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财政部门部门决算收入1707.06万元,比上年增加88.9万元,增长5.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7.06万元,增加88.9万元,增长5.49%;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增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入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二)支出总计1707.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07.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48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99.61万元,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抽检费、印刷费、取暖费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市场局决算总支出1707.06万元,比上年增加88.9万元,增长5.49%,其中:基本支出1507.44万元,增加87.21万元,增长6.14%;项目支出199.61万元增加1.64万元,增加0.83%。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标入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 。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财政部门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44万元,项目支出199.61万元。与年初预算1524.52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6%,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0.61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15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6.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6.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2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1.44万元,主要是参与防疫、物资运输等支出增加。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16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3次、人数28人。与当年预算5.65万元相比减少了5.47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未支出,减少支出5.4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支出11.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7.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85.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4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2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和取暖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 等项目 个,涉及资金 万元,资金覆盖率达到 %,自评平均分为 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