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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国庆将至,相应市场又将迎来阶段性消费高峰,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规范我县市场价格等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在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详细标明商品和服务的名称、单价、计价单位(规格)、计费方式、服务内容、免费优惠范围等信息,并做到标识醒目、真实准确、货签对位、线上线下同步一致;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避免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景点、出租车、停车场、道路收费站等领域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价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擅自改变计价(费)方式收费、不落实优惠政策;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的相关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四、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识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请各经营者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做好辖区保供稳价工作。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拨打“12315”“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